请60后、70后男人别将魔爪伸向80后女孩!
作者:小轲 日期:2006-09-01
好久没有更新blog,最近没啥特殊的心情
作者:小轲 日期:2006-07-22
[小轲的世界杯心情之四]黄健翔,你的职业是球迷?
作者:小轲 日期:2006-06-27
黄健翔,曾经我心目中的中国第一足球解说员,今天让我恶心了。
黄健翔,拿着纳税人的钱去德国解说世界杯,却在意大利获胜的时候尽情宣泄自己的情感,丝毫不顾及观众的感受。要知道,不是所有的观众都是意大利球迷,不是所有的纳税人都是意大利球迷。
有人说他有激情。有激情没错,单单从多元化的角度讲,我们也需要有激情的体育评论员。作为黄曾经的FANS,我也很喜欢黄健翔的激情。但是黄今天的表现仅仅是有激情吗?
作为一名专业的国家级体育评论员,黄健翔在意大利和澳大利亚挺进1/8决赛结尾时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个人倾向。他所表现出来的直接而强烈的对澳大利亚队的幸灾乐祸式的评论与挖苦,这种素质是与作为一个国家电视台体育评论员的要求相去甚远的。
[讨论]人为啥要结婚呢?
作者:小轲 日期:2006-04-16
[题记] 不是跟自己最爱的人结婚;找到最爱的人,却无法相处;原来相爱并非最难,相处才是最大的挑战;找到喜欢的人,却已太迟,他已娶,她已嫁,或者他身边已有人......
按照我们的社会习俗与规范,一个人到了十八九岁就可以恋爱了,二十多岁就可以结婚了。结婚前,不管是当事人,还是相关亲属乃至亲友,考虑的其实不是有没有爱情,而是双方“条件”如何。“条件”差不多,也就可以结婚了。至于双方感情状态如何,当然要有个“好感”———虽然明知“好感”不是爱情,或错以为“好感”就是爱情。倘若你到了三十岁还不结婚,那就要闹得爹妈不宁亲友不安了。于是,有人给你介绍一位异性,见了见面,觉得“条件”还不错,走动走动,还不别扭,就结婚了。至于爱情嘛,好像是有,也好像是无,反正也没有经历过,就算是有罢。这就过起了日子。
以后呢,虽然双方一直没有过朝思暮想、撕心裂肺的爱,日子过得平平淡淡,但经过了多年的共同生活、共同承担、共同付出和得到,终于培育出了相当深厚的亲情。应该说,这样的婚姻就是挺不错的婚姻了,完全可以白头偕老。
不幸的是,爱情姗姗来迟,来到了其中一个人心间,而对象呢当然不是婚姻中的对方,而是一个突然出现的人。那个人的出现近乎天外来客,但却仿佛有了魔力,一下子就抓走了这个人的心。于是,就好像一座大厦,先前看着十分坚固十分巍峨,却在一霎之间摇晃了起来。对此,按照传统以婚姻为本的原则,你发生了这个恋情的本身就是错,更遑论你还要毁掉你的婚姻大厦了。然而现在,情况有了变化,倘不是胡闹,比方说“养情人”、“包二奶”一类,而是真的彼此相恋,那么社会的态度已经相当宽容。但作为当事者,你不得不在婚姻与爱情之间进行选择时,你仍然会觉得十分棘手。而你一旦决定了选择,你和相关人等便都逃不出悲剧的结局。彻底地说,这是因为历史尚未能给你提供一种没有伤害的选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