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要要,给我包精致点!”
“嗯?送给谁?”
“呵呵,情人节肯定是送情人啊!”
男士一脸的喜悦,店主无语。
一个小时后,我很有幸见到男士送红玫瑰给老婆的那一幕,那位温柔的女士,竟高兴得像个孩子,在他脸上重重亲了一口。
我也无语了,因为我不知道要不要给她看我DV机里,男士抱着蓝色妖姬更幸福的表情。
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时尚?所以我们争着过情人节,因为送玫瑰是一种时尚。高雅?所以我们敢于表达自己的爱恋,因为人生只为了追寻真爱。当“包二奶”从一个万人唾弃的贬义词,抹了几层粉以后就成为“情人”,敢于招摇过市,甚至成为了一种得意人士见怪不怪的攀比。情人,多美丽,多浪漫,多有活力的字眼,只是玩弄了那些家里面单纯的黄脸婆们,那些能为了一束廉价的花高兴得不得了的“老”婆们。
“情人节”自西方舶来,是“情人”本该合理存在,还是后来从中国传统的三妻四妾中分离出来的?我们无从考证。反正,发展自今日,它大有压倒“老婆”之势。看来鲁迅在地下又有得一气了,又该痛骂了:“当初怎么就那么不慎重?应该翻成‘老婆’节啊!”
这真是一个热情奔放的年代了吗?男士对“情人”的坦然,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按理说比上述男士至少小十岁的我,更懂得浪漫,男士则应该比尚未涉及婚姻的我,更懂得责任,更能感知家庭的份量。我们且不计较这300该不该存在,单这300和30之间比重的失衡,就让人多少有些气愤!
只是这300和30间十倍的差距,可容不是我来指手画脚,男士们心中自有一杆秤。“站在天平的两端,一样的为难,唯一的答案,爱一个人好难”,没得办法的事,只好再爱一个人。老婆爱了那么久了,所以比情人轻一点点也没什么啊。“老婆节”?都老夫老妻啦,还过什么节